賴昌丰: 香港「一國兩制」宣告毀滅

香港「一國兩制」宣告毀滅

中國人大常委會 6 月 30 日在全員 162 人「無異議」下通過港版《國安法》,同日晚間法案 66 條條文曝光後,更是引起世界震撼。這是一部宣告「一國兩制」是場謊言、撕毀中共過去承諾「香港 50 年不變」的惡法。

港版《國安法》管很寬,四大罪名隨中共自由運用
港版《國安法》替中共打開能隨意把「不聽話」的香港人冠上「危害國安」相關罪名、處以嚴厲刑罰的大門,是這部法被輿論視為「世紀惡法」的主要原因。

港版《國安法》全文共 6 章、66 條文,其中四項主要罪名分別是,「分裂國家罪」、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、「恐怖活動罪」、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」。以中國政府過去以來隨意操弄法律迫害民主、異議人士的紀錄,足以凸顯港版《國安法》對香港人可能造成的嚴重傷害。

譬如瑞典籍出版商、香港銅鑼灣書店大股東桂民海,因書店主要出版、販售中國政治禁書,2015 年他在泰國被中國情治人員綁架抓回中國,5 年後被中國法院以「洩漏國家機密」罪名,判 10 年徒刑。

曾經獲頒馬丁·恩納爾斯人權捍衛者獎、哈維爾人權獎、歐洲議會的薩哈羅夫獎等人權獎項的維吾爾學者伊力哈木・土赫提,因創辦「維吾爾在線」網站探討新疆民族問題、主張落實自治,後來遭中國政府逮捕,在 2014 年被當局以「分裂國家」罪名判處 14 年徒刑。

中國政治異議人士吳淦,因為揭露中國官員貪污腐敗的罪行,中國政府認定他「長期利用網路抹黑國家機關」,最後他被冠上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」判 8 年徒刑。

長期和中國公民運動者有往來交流的臺灣 NGO 工作者李明哲,2017 年 3 月從臺灣到中國廣州找朋友,還沒出機場人就失蹤,後來確定遭中國當局逮捕。當年 11 月底,李明哲被中國法院以「顛覆國家政權罪」,判刑 5 年。

從上述案例和港版《國安法》條文來看,只要你曾在網路上反對中國併吞臺灣、用梗圖嘲弄中國官員、支持香港民主運動,你也可能在不知不覺中,成為違反港版《國安法》的「罪犯」。

綜合以上所收集的資料,可以確定「一國兩制」已經毀滅,中共不除,惡法不止。

賴昌丰
2020年7月1日